7月26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咸阳市教育局划定了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一、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5分。
	
	  招生学校为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秦汉中学和西工大咸阳启迪中学。
	
	  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西工大咸阳启迪中学、秦汉中学或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每个考生可填报1-2个志愿。
	
	  二、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5分。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生源地初中生,均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
	
	  三、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秦都区493分渭城区469分
	
	  兴平市402分武功县421分
	
	  三原县435分泾阳县462分
	
	  礼泉县427分乾县427分
	
	  永寿县413分彬州市420分
	
	  长武县392分旬邑县466分
	
	  淳化县353分
	
	  招生学校为各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2所学校。